“浮”出水面的他,是个17岁的高三学生,2000年刚参加完高考,考分为480分,在班上是第二名,高考成绩离本科(理工科)投档分数线就差2分。本来不出意外的话,他稳上大专。
案犯有着1.83米的个头,长相清秀,原本外地人。1992年8月,因父母工作调动来到马鞍山,读中学时,他平时爱好踢球、旅游和玩游戏机。
8月7日,当干警将案犯带上警车的时候,他的老师、父母、邻居和同学都大感意外,无法将他和“恶魔”联系到一起。
在父亲的眼中,这是一个听话上进的乖孩子。据了解,案犯的父母对他的管教还是很严的。这对夫妻是建设公司的职工,以前经常随施工队迁移搬家,后来为了儿子能有良好的学习环境,便在马鞍山定居下来。从儿子高中起,夫妻俩就给儿子制定了严格的作息时间表。除了寒暑假,平时早晨6点50分起床,7点到学校,11点40分回家。下午1点30分或2点30分到学校(按学校规定),傍晚6点回家。到了高二,儿子每周二五六须到学校补课,时间是晚上7至9点,父母规定了9点40分以前必须回家,最迟不能超过10点。案犯之所以选择在8点至9点30分这一时间段作案,正是为了能在父母规定的时间内回家。
平时,只要是围绕学习的,儿子想要什么,父母就给买什么。(学习固然重要,但家长更要重视与子女的思想交流,关心和重视孩子的思想品德教育,否则,不但你的期望落空,还会跌落在痛苦和悔恨的深渊。)儿子平时也比较听父母的话。
而在老师们的眼里,案犯曾是好学生模样。初三班主任给他写的评语是:“该生能较好地遵守校纪校规,尊敬老师,团结同学,学习认真,进步较大,成绩较好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。”高三班主任给他的评语是:“该生在校学习期间态度端正,目标明确,积极要求进步,与同学关系友好,爱参加文体活动。”同时,案犯在老师们的眼中,又是一个见到女孩都害羞的学生。这和那以暴力侵犯女性的“恶魔”形象,差距实在太大了。以至于当他高三班主任被告知“楼道恶魔”就在其班上时,班主任试着猜了好几个,都没猜到是他。
在同学的眼里,案犯则并不是那种性格十分内向、孤僻不合群的人。平时他也和同学们一块玩,他还很有义气。一次,一位同学在游戏机室被老板“坑”了,他得知后,带着那位同学上门,跟老板讲理,最终讨回了公道。
然而,在干警们的眼里,案犯却又是一个年少盲目、糊涂胆大罪犯的典型。“我们去逮他时,他正在打游戏机,见到我们时,还让我们等等,让他把游戏打完。后来我们问他当时害不害怕,他说作案时有点害怕,但过后见没人发现他,胆子就越来越大。”有人分析说他这是“心理素质好”,这个观点不正确。心理素质好是指思想成熟,处事冷静。事实上,他并不成熟,他甚至糊涂地以为只要没有人在现场抓住他就没事儿。无知者无畏,这和心理素质好是两回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