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网香港8月24日电4名香港中学生因在学校内贩毒,昨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被判接受感化12个月至18个月。
4名被告中,有3人是香港岭南中学的中学四年级学生,另外一人以前也是该校学生。今年3月,该中学的训导主任获知有人在校内卖“丸仔”,立即报警。警方随后拘捕了一名中学四年级学生。他承认在校外向一名无业青年买下三包俗称“丸仔”的精神科药物,在校内卖给其他同学。这些同学再把这些“丸仔”分成几包出售。
法官指出,此案案情十分严重,但考虑到被告还是学生,也没有犯罪记录,应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,所以判处他们接受感化。(陈少波)
